2021-10-18 11:00:09 528次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2021年9月16日,根據“關于規范建設單位自主開展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通知”、《浙江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號)、關于印發《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武義建佰安防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了驗收工作組,組織召開年產10萬把噴塑鎖具生產線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現場檢查會。驗收組由項目建設單位武義建佰安防科技有限公司、驗收監測報告編制單位浙江豐合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環評單位山東綠盾環境服務有限公司、廢氣治理設計單位金華市金秋環保水處理有限公司等單位代表和專業技術專家三人組成,名單附后。
驗收組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區域環評+環境標準)和備案文件等要求對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現場檢查會,并審查了驗收監測報告以及環保設施運行管理資料內容,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以及企業自主驗收相關要求,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況
(1)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武義建佰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武義經濟開發區金巖山工業區,租用浙江鋒利工具制造有限公司廠房從事生產?,F生產規模為年產10萬把噴塑鎖具生產線。
(2)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武義建佰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年產50萬把鎖具生產線項目于2019年1月通過了原武義縣環保局的環保審批,審批文號為:武環建[2019]7號,審批規模為:年產鎖具50萬把,并于2019年9月完成了自主驗收。之后企業年產50萬把鎖具生產線技改項目于2019年10月通過了金華市生態環境局武義分局的環保備案,備案編號為:金環建武備2019173,并于2020年6月完成了自主驗收。
隨著市場對鎖具需求不斷增長,企業計劃調整生產內容,企業投資200元,在現有項目基礎上,新增部分設備,新建噴塑鎖具生產線,形成年產10萬把噴塑鎖具生產線項目,同時對1#廠房現有生產車間內部分生產設備布局調整,搬移至3#、4#廠房內(將現有環評已審批的熔化壓鑄工序從1#廠房搬移至4#廠房,該工序僅設備和排氣筒位置移動,原料用量、設備數量、排氣筒數量均未做改動,即現有項目除熔化壓鑄工序位置變動外其余情況均不變,且企業租下3#廠房作為倉庫使用)。
企業年產10萬把噴塑鎖具生產線項目于2020年11月通過武義縣經濟商務局備案,項目代碼為2011-330723-07-02-172367。2021年1月委托山東綠盾環境服務有限公司編制了《武義建佰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0萬把噴塑鎖具生產線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區域環評+環境標準)》,并于2021年2月1日通過金華市生態環境局備案,備案編號:金環建武備2021013。本次驗收范圍為武義建佰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0萬把噴塑鎖具生產線項目的整體驗收。
該項目于2021年2月建設,2021年6月投入生產,相應配套的主體工程及配套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正常,可開展竣工環保驗收。
(3)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總投資2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為20萬元,占總投資的10%。
(4)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為項目整體驗收,驗收項目環保設備(措施)落實情況,污染物達標排放及總量控制情況。
二、工程變動情況
性質:與環評一致。
規模:減少兩個噴塑臺,但總產能未發生變化,其余與環評一致。
建設地點(包括總平面布置):與環評一致。
生產工藝(包括產品品種、生產工藝、主要生產裝置、設備及配套設施、主要原輔材料、燃料):與環評一致。
環保措施:與環評一致。
其他:由于危廢名錄的變更:鋁熔化鋁渣、熔化煙塵集塵灰為危廢,按危廢管理。
對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辦公廳發布的《關于印發<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可知,該項目不存在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表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處理和排放一覽表
類別 |
污染物 |
污染來源 |
處理措施 |
排放去向 |
|
廢水 |
生活污水 |
化學需氧量、氨氮等 |
員工生活 |
化糞池 |
納入市政管網 |
生產廢水 |
化學需氧量、氨氮等 |
清洗 |
污水處理設施 |
納入市政管網 |
|
廢氣 |
有組織 |
顆粒物 |
噴塑 |
濾筒+脈沖除塵+15米排氣筒 |
環境 |
非甲烷總烴、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噴塑固化及天然氣燃燒 |
旋流塔+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燒+15米排氣筒 |
環境 |
||
非甲烷總烴、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熔化壓鑄及天然氣燃燒 |
水噴淋+15米排氣筒 |
環境 |
||
無組織 |
非甲烷總烴、顆粒物 |
噴塑、固化、熔化壓鑄等 |
/ |
環境 |
|
噪聲 |
/ |
設備運行 |
減震墊、 隔聲降噪 |
環境 |
|
固廢 |
金屬邊角料 |
機加工 |
收集后外售綜合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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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塑粉包裝箱 |
原料包裝 |
||||
廢塑粉 |
噴塑除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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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包裝材料 |
原料包裝 |
委托浙江紅獅環保股份 有限公司處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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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脫模劑 |
壓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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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 |
廢水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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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化煙塵集塵灰 |
除塵 |
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 有限公司處置 |
|||
爐渣 |
熔化 |
||||
生活垃圾 |
員工生活 |
環衛部門統一收集外運 |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武義建佰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0萬把噴塑鎖具生產線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豐合檢測(2021)驗字第08-009號)表明,驗收監測期間(2021.07.09-07.10),主體設備運行正常,生產負荷工況約為93.0%~96.0%,驗收監測結果如下:
1、驗收監測期間,該企業生活污水外排口所測pH值、化學需氧量、懸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標排口所測pH值、化學需氧量、懸浮物、石油類、LAS日均值均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表4三級標準,氨氮、總磷排放達到浙江省地方標準《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業標準。
2、驗收監測期間,該項目噴塑廢氣、固化廢氣排放達到《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 33/2146-2018)中表1規定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天然氣燃燒廢氣(固化)排放達到《浙江省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實施方案》(浙環函[2019]315號)中相關標準;壓鑄廢氣排放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中表2的相應標準,熔化廢氣、天然氣燃燒廢氣(熔化爐)排放達到《鑄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9726-2020)表1規定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
3、驗收監測期間,該項目周界無組織廢氣非甲烷總烴達到《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 33/2146-2018)表6中企業邊界任何1小時大氣污染物平均濃度;顆粒物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廠區內非甲烷總烴達到《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37822-2019)中表A.1的特別排放限值。
4、驗收監測期間,該項目廠界晝間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表1中3類標準限值。
5、項目產生的項目產生的金屬邊角料、廢塑粉包裝箱、廢塑粉收集后外售;爐渣、熔化煙塵集塵灰收集后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廢包裝材料、廢脫模劑、、污泥委托溫州市環境發展有限公司處置;員工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6、總量
項目向外環境排放污染物符合項目環評及金環建武備2021013的要求,文中關于總量控制目標的要求。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驗收監測報告表,建設單位試生產期間,環保設施均正常運行,污染物排放均能夠達到相關標準限值,對周邊環境影響與環評的預測基本一致。
六、驗收結論
武義建佰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0萬把噴塑鎖具生產線項目環保手續完備,執行了環保“三同時”的要求,驗收資料基本齊全,環境保護措施均已按照環評及備案的要求建成,建立了各類的環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標達到相應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要求,符合環評及備案要求,沒有《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中所規定的驗收不合格情形,對照關于印發《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項目不存在重大變動。驗收組同意該項目環保設施通過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七、后續要求
1、驗收監測單位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在要求進一步完善驗收監測報告,落實后續工作;
2、做好危廢分類存放、防腐防滲防漏、截留導排及標識標簽標牌等規范化建設,加強危險廢物登記臺賬、轉移聯單管理。
3、根據排污許可制度相關要求,落實自行監測、臺賬等證后管理工作;
4、爐渣、熔化煙塵集塵灰收集后盡快與有資質單位簽訂協議,安全處置;
5、規范環保設施的工藝流程及操作規程上墻,落實環保設施運行臺帳制度,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公示時間:2021.10.18-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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